《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作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路径,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最重要的驱动力和全球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在“十四五”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需求迫切、基础良好、意义重大。
聚焦新突破
关键核心技术如何取得新突破?信息核心技术是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也是“十四五”期间最重要的产业发展方向。今年年初,美国发布了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科学、5G、先进制造为核心的未来产业体系,可以预见,数字经济的比拼归根结底还是技术领域的竞争。
数字化如何带动产业提质升级?产业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基本盘,也是“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力的重心。产业数字化具备更大的规模空间和溢出效应,是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数字经济的价值所在。在产业中深度运用数字技术,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将成为关键。
政府角色如何定位以提升治理能力?数字化不仅带来产业和经济结构的深度变革,也带来了社会结构和关系的改变,这些都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旧有的政府与市场边界被打破,政府角色被重新定义,明确政府在数字经济的下一阶段做什么、如何做尤为重要。
如何引领数字经济时代国际新规则构建?当前,国际格局发生深刻巨变,中美在科技、经贸等多个领域竞争加剧,全球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参与全球数字贸易、数字治理、数字技术领域的规则制定,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时代标准和规则的“中国模板”愈加迫切。
迎接技术与转型挑战
技术领域的挑战。在信息通信技术方面,“十四五”期间,我们面临着5G技术推广后运营商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场景如何组合的挑战。在科技创新方面,量子信息领域需加强在比特叠加、量子纠缠性方面的积累;人工智能领域有待实现算法技术的突破。在芯片技术方面,我国纳米芯片不仅面临技术上的挑战,还面临材料、代工线等挑战,“十四五”期间要加强后摩尔时代的技术创新。
产业数字化的挑战。在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多数中小企业经营者对数字化的认识不清晰,企业上下游、产业链间的协同不足,数字化产业链和数字化生态未建立,无法形成协同倍增和集群效应。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方面,目前数据要素制度供给有待提高,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和数据产权相关基础制度有待完善。同时数据开放的力度、质量和效率等有待提升。
政府治理与服务的挑战。在政府治理方面,数字经济带动了数字平台的崛起,平台企业规模庞大、生态庞杂,但超级平台的权力过大也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在政府服务方面,如何借助数字化资源推动包括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在内的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居民幸福感也是“十四五”时期政府服务面临的挑战。
国际参与挑战。全球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治理规则博弈正在加剧,美欧已在数字贸易、数据保护等重点议题输出“美式模板”和“欧式模板”。虽然我国一直积极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与实践,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但仍亟待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国际主张。
以新战略高度谋新篇
摆脱亦步亦趋心态。随着全新的数字时代开启,中国已经形成既不同于美国、也不同于欧洲的数字经济模式。在此背景下,沿用原有模仿、跟随的政策思维范式会导致很多政策引导的大方向出现偏差。“十四五”期间,需要树立新的发展目标,立足世界第二大甚至第一大经济体的战略高度,以新战略高度谋篇布局。
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应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可考虑建立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通过设立黑名单、白名单和试点区域先行先试等方式,建立分类、分时的企业监管策略,改变目前的“一刀切”政策和“运动式”监管模式,通过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机构,统筹协调与发展的关系。
重视基础研究能力。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是实现科技自主自强的关键,“十四五”期间需要加大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加大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实现短期成效与长期积累的平衡。同时建立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平台,改善基础研究的生态环境、评价标准及支持方式,进一步夯实技术研究的基础。
加速推动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产业链数字化、价值链数据化的基础条件。“十四五”期间应加快出台新基建领域相关规划,通过加快投融资制度创新、完善特许经营办法和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新基建发展。与此同时,扩大新基建与稳投老基建并行,形成彼此赋能、协同发展的态势,发挥新基建的“乘数效应”。
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价值化。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以数据确权为基础,明确数据进行市场交易的范围和准则,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完善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进一步推动政府公共数据开放、数字平台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
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和数字治理体系构建。加强数字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和网络空间的国际规则,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的制定。(来源 人民邮电报)